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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社厅多举措推进就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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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3-25 13:17:30 来源:黄河新闻网 浏览次数:374 |
对贫困劳动力优先“建档立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职业介绍补贴、吸纳就业补助、稳岗补助……山西省人社厅日前联合省扶贫办出台一揽子举措,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增收。
各级人社部门将把贫困劳动力作为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首批对象,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贫困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培训就业意愿等数据采集核实工作,为因人因户分类精准帮扶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支撑。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各级人社部门将持续加大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力度。对有组织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为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各级人社部门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2020年2月到6月底之前推荐劳动者在县内、省内、省外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就业人数分别给予每人500元、800元、1000元职业介绍补贴。
各级人社部门将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为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重点支持有培训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各市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生态扶贫、扶贫车间、光伏扶贫等财政投入项目,将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各类企业、扶贫车间、重点项目等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各市将结合春季农业生产部署,引导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参照扶贫车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省人社厅大力支持扶贫车间吸纳劳动力就近就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对政府免费提供厂房车间的扶贫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人数在10人以上的,可认定为扶贫车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2020年2月—6月期间赴县以外务工或在当地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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