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 开展“护航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41号)和《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13号)规定,省就业服务局对2020年省本级领缴费稳岗返还的现有参保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37户申领企业名单、申领金额分别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3日至3月29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和实际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反映。
联 系 人:张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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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2020年省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单位明细表.
2020年3月23日